近年来,江门鹤山市积极探索基层改革创新,全力推行清单制、委托制、承诺制,有效推动“放管服”改革不断走向纵深。
一、加快落实简政放权,激发市场活力
一是优化投资审批流程。自2012 年以来,鹤山市共开展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两批次,共清理改革事项360项,压减率达 40%。鹤山市通过“再造流程、牵头受理、并联审批、信息共享、限时办结”等方式,将审批时间控制在50个工作日内。二是积极推进商事制度改革。取消工商登记前置审批,实行注册资本认缴登记制,积极推进经营场所改革,允许电子商务企业集群注册,实施简易注销程序,降低市场主体退出成本,全面推广电子营业执照,推动企业登记全程电子化。三是实施“多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改革。通过“一窗受理、内部流转、同步审核、信息互认”,实现企业的“十五证合一”和个体工商户的“五证整合”。四是打造“邑门式”政务服务体系。鹤山市共投入2500万元推进“邑门式”政务服务体系建设,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 的格局。推进“邑门式”公共服务管理平台建设,全市10个镇(街)均已开通网上办事站,138个村(居)委会已开通网上办事点。 五是切实减少涉企收费。落实免征23项国家规定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政策,全面清理规范中介服务收费,取消价格调节基金, 执行对小微企业免征缓征有关行政事业性收费措施。全面落实各项结构性减税优惠政策。
二、深化“清单制”促规范,推动公正监管
一是推行“1+3”清单管理。制定公布实施权责清单10868项,投资准入负面清单751项,投资准入审批清单637项,投资准入监管清单835项,建立了“1+3”清单动态管理机制。二是实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出台了《鹤山市投资准入负面清单(2016年本)》,实行投资准入负面清单管理,贯彻“非禁即可”的原则,进一步降低投资门槛,减少审批手续。三是建立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库。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建立起“一单、两库”(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执法人员名录库、检查对象库),由监管执法部门根据各自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抽查监管,在全省范围内率先完成首次县级“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抽查结果全部通过江门市商事主体信息公示平台对外公示。四是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商事主体登记后,同步告知后置许可审批和监管部门及时跟进审批和监管,实现工商登记与审批监管有序衔接;同时对不履行承诺的企业,严格按照企业作出的承诺要求,依法依规定处理。
三、深化“委托制”放权限,便利企业群众办事
一是实施工商登记注册同城通办。对个体工商户的名称预核、开业、变更、注销、证照管理登记,实行跨区域同城通办,申请人可自由选择在行政服务中心或相关镇工商所登记窗口申请办理。二是推进鹤山工业城管理体制改革。赋予鹤山工业城管委会第一批共8个单位委托下放的35项行政审批事项。鹤山工业城建立“企业大联系”服务制度,设客服协调中心(客服总经理),下设18个客服团队,及时了解企业需求,解决企业的问题。通过“企业大联系” APP平台,畅通与企业联系渠道。三是外商投资企业实行“一局多点、远程核准”登记模式。注册资本500万美元以内的外资企业的登记业务,实行 “同城受理、网上授权、异地审批、网上办结”。
四、深化“承诺制”去繁苛,简化办事手续程序
一是详细告知企业工商登记后需办理的后置许可审批事项和审批部门,让企业对守法经营作出承诺,有效防止“先照后证”改革后出现“证前抢跑”现象。二是对有意向组建企业集团但暂未达到企业集团登记条件的公司,只要其注册资本达1500万元以上,且作出一年内达到企业集团登记全部条件的书面承诺,先予核发企业集团登记证。三是对外商投资企业经营项目不涉及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不涉及外资并购的,由企业作出上述承诺,即可直接办理登记,无需收取商务主管部门备案文件。四是在住所登记改革中引入“住改商”、非禁设区域等承诺制,由商事主体作出不损害利害关系人利益或不以禁设区域作为住所的书面承诺,放宽住所登记限制,释放住所资源。五是市场主体申请注销登记简易程序由全体股东(投资人、合伙人)对本企业债权债务清算情况作出说明,并承诺如有未清算的企业债务,由股东(投资人、合伙人)承担责任。六是鹤山工业城对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试行承诺制,对于能耗较低的企业只需提交节能承诺书,承诺在建设以及运营过程中按照相关节能标准、规范建设和投产,则无需单独进行节能审查。